保修与退货政策
Altinkaya保证其标准产品的质量,并按照以下条款处理符合条件的退货。
Altinkaya供应的标准产品可在交货之日起七(7)天内退货,前提是在此期间通知我公司,且产品符合《销售合同》第6条规定的退货条件。
退回的产品必须未经使用,并以未开封、未损坏的原始包装退回,方可符合退货条件。
退货运费由买方承担。
按照买方规格制造或改装的产品不符合退货条件。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定制切割、钻孔、特殊颜色、紫外线印刷或激光标记的产品。
对于向个人开具的发票,退货交易应依据《税务程序法》第385号一般通函处理。发票相关退货栏目须填写完整、签字,并与产品一同退回。
对于向公司开具的发票,买方须向卖方开具退货发票(不含运费),并与产品一同退回。
在上述条款下接受退货即视为我方已履行与该退货相关的义务。